關說罪證清清楚楚, 卻被模糊掉
因為,
犯罪者,
被強烈赤裸裸的揭發,
所以他被定義為 - 弱者,
媒體一面倒的,
同情了弱者;
同儻及是非不明者,
以及有所圖者,
當然,
見獵
心喜;
請問,
正義何在?
更可悲的普羅大眾,
濫情,
無從選擇,
也同情了弱者,
當然也就盲目地跟隨著,
起鬨;
人民的素質安在 !?
就這麼容易,
被唬弄 !?
被挾持 !?
基本上,
首先要向犯罪者撻伐,
追究一切罪孽,
繩之以法,
其次才來追究 -
程序.